加强药品监管、治理网售假药须多方发力
发布时间:2018-12-20作者:洛阳慈铭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点击:2848 次
随着“互联网+”的发展,网络违法犯罪发生率明显上升,且与线下违法犯罪逐渐融合。据报道,号称“纯中药”“纯植物”的保健食品,实则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药物。一些不法商贩通过互联网进货销售造成有毒有害食品追溯难,并在网络平台通过起化名、代号等方式逃避第三方平台和法律监管,让违禁药品“隐身”网络。
应当承认,当前药品网络购物平台还存在诸多问题,以“网红减肥药”为代表的网售假药即是其中最大的问题。网售假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,严重损害了正当企业的信誉和利益。
药品是关乎百姓生命健康安全的特殊产品,容不得丝毫掺杂使假。然而,近年来,从人血白蛋白到狂犬疫苗,从口服剂到注射剂,从中草药到西药,从国产药到进口药,从日常用药到抗癌药物,假药都可能藏身其中。而假药一旦利用互联网作为销售渠道,其隐蔽性更大,也增加了打击难度,令公众更是防不胜防。
假药的危害无需赘言,假药猛于虎,网售假药,无异于谋财害命。必须承认,网售药最大的软肋就是安全。线下实体药店、医院要在药品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下经营、使用,包括药品销售机构资质、从业人员资质、药品质量安全等,都有一套成熟的机制。然而,网售药品作为一种新生事物,就目前而言,相关法律法规还存在空白、模糊地带,监管体系还不健全,极容易出现假药、滥售处方药等行为,影响药品质量安全。
网上之所以销售假药的现象频出,其原因还在于:其一,暴利的驱使,假药成本几乎为零;其二,消费者缺乏辨别李逵李鬼的能力;其三,监管渠道不畅通,虽然多个政府部门管理,但查处起来却很难协调,容易产生踢皮球现象,执法手段也不适应“互联网+假药”这一新形势。同时,药监部门也不具备依法屏蔽非法网站的特权等。
尽管,我国曾发布了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《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》两部管理办法,原国家食药监总局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工信部、公安部、国家工商总局五部门也进行了打击网上非法售药的行动。然而,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和整治行为之下,网上出售假药现象依旧严峻,这也从侧面上反映了网售药品监管困难之大。
但无论如何,加强网售药品监管、杜绝网售假药须多方发力。
一方面,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在监管上,应创新打击方式,完善监督监测机制和技术手段,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,共同加大对互联网发布药品信息和销售药品的监督监测力度,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立即查处或者移送有关部门,及时发布监测信息提示,曝光违法网站。同时,政府监管应提高信息共享水平,药品企业则可从生产技术上加大防伪力度,如针对包装材料回收严重的药品,将包装改为一次性,加大假药生产环节和成本。特别是要加强对电商、网店等网络交易行为的管理,重点把握网购、快递两个关键环节。如组建“网络警察”和“网络药监”,设置专门的网上管理机构,配备专职执法人员,对网购药品实施专项管理,全程监控,发现异常交易情况及时查处。
另一方面,完善网上售药管理制度和规范,市场监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网上售药规范,按照现实与虚拟一致原则,合理设置网上售药的管理标准和适用范围。此外,通过加大网上安全购药的宣传、引导和警示力度,提高公众自我保护能力,形成自觉抵制非法网站药品的社会氛围。不过,国外有很多成熟的网络售药模式值得借鉴,如美国,由政府打造一个公共的售药平台,各网络药商经过后台审批在平台上售药。消费者下单后,直接到就近的实体店取药。这种线上线下整合的模式,有效解决了用药安全、运输环节、购药难等问题。